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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政策立足激發創業熱情、增強信任信心、成就創意創新,堅持用市場的思維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牢固樹立“為‘自己人’辦事就是辦‘自己的’事”的服務理念,從尊重和成全企業立場出發,瞄準企業發展痛點、阻點,圍繞搭平臺、優環境、強服務等方面拿出讓民營企業家“可感受”的政策干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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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發創意熱情匯聚源頭活水
1.搭建創意平臺。市縣兩級政府每季度、省級以上開發區每月舉辦創意會,鼓勵具有行業影響力的民營企業,重點圍繞發展“四新”經濟、集聚資源要素、推動集群化發展、壯大產業鏈等提出好的創意和想法。建立創意項目評估論證、要素保障、督辦落實推進機制,確保好的創意方案盡快轉化為可落地、有前景、能見效的產業項目。對投資10億元以上的重大創意項目,及時上報爭取納入省重點項目協調調度機制;對投資5億元以上的重大創意項目,納入市重點項目協調調度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雙創”孵化能力。推進“雙創”載體建設,加強新產業新業態培育,引導支持建設一批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逐步形成“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園區”的全鏈條孵化體系,深入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強化“雙創”氛圍營造,組織開展各類創新創業賽事活動,力爭將“中國宣城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打造成國際知名賽事,持續舉辦創客中國等各類比賽活動,對獲獎項目給予支持和推薦。到2025年,全市新增各類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30家以上,孵化科技型中小企業1000家以上。(市科技局牽頭,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推進“雙招雙引”。成立由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的全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雙招雙引”工作。嚴格落實“無會周”工作機制,量化領導干部外出招商任務,發揮“頭雁效應”。實行重大項目頂格推進機制,重大項目由市領導包干推進。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推進簽約總投資20億元以上的內資項目、5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市委、市政府其他負責同志分別牽頭推進簽約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內資項目、3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明確部門和屬地責任,建立掛圖作戰機制,明確路線圖、時間表、責任狀,推進工作量化、細化、目標化,確保重大項目提速落地見效。各縣市區、宣城經開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對應建立機制。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十大特色產業鏈招商、并購重組、戰略投資等方式參與“雙招雙引”。(市招商合作中心牽頭,市政府辦、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集聚要素資源提供優質服務
4.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項目跟著國土空間規劃走”的要求,分類安排用地計劃指標,加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加快推動實施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爭取將我市重大產業及基礎設施類項目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清單,配置使用省級用地計劃指標;對符合用地條件的建設用地報件,納入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快報快審快辦。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要求,解決不動產“登記難”。推進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鼓勵各地盤活各類低效用地。鼓勵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并進行研發創新,根據相關規劃規定允許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等費用。(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人才招引力度。圍繞省十大新興產業和宣城市“2+8”十大特色產業鏈發展,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在租賃住房保障、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貸款、經營貸款、崗位補貼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技術成果成熟,并能在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形成銷售收入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宣創新創業,落戶園區以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300萬元至2000萬元支持。持續落實“宛陵聚才行動”,對企業新引進或招聘的博士、碩士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三年內按規定給予一定補貼。鼓勵民營企業與高校及技工院校簽訂緊缺工種技能人才定向培養協議,按月向定向培養生發放在校學習補助,由企業所在地政府給予對應補助。(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人行、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引導五大商業銀行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重點加大對先進制造業、科技創新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鏈供應鏈融資支持,提高制造業貸款占比。鼓勵銀行擴大“稅融通”、無還本續貸等業務覆蓋面,支持民營和中小企業利用應收賬款融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科技型企業擔保業務,適當給予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對標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標準,建立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開展企業家資本市場培訓,提供上市掛牌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市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人行、宣城銀保監分局、市國控集團,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落實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延續落實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對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范圍內的各類建筑、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實行零收費。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長效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快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明確規定不可修復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終止共享公開相關失信信息,對其進行標注、屏蔽或刪除,公示網站同步更新修復結果。(市發改委牽頭,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業成長
9.推動企業上規和技術改造。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鼓勵對當年度“小升規”工業企業和升規次年度在規企業給予獎勵。持續實施“千企升級”計劃,推動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2021年滾動實施企業技術改造項目200個左右。鼓勵企業研發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對經省新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產品,在省獎補基礎上適當給予獎補。(市經信局牽頭,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搭建創新賦能平臺。聚焦“工業四基”薄弱環節,推動產業鏈、創新鏈、資本鏈、人才鏈“四鏈合一”,鼓勵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并納入技改項目,享受設備補助政策支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支持知名工業互聯網平臺落戶宣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和工業互聯網培訓,應用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積極引導支持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研發中心。(市經信局牽頭,市教體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助力企業開拓市場。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視宣傳系列活動,市財政按30%給予宣傳推廣費用補助。加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支持,全面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市經信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尊重企業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榮譽感
12.弘揚企業家精神。選樹先進典型,每年召開全市工業強市表彰大會、舉辦“宣城企業家日”活動,對民營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由市委、市政府按規定予以通報表揚。在市級新聞媒體開設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家專欄和專題節目。對省授予稱號和表揚的優秀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優秀民營企業家,符合“宛陵優才卡”申請條件的,及時幫助申報享受相關待遇。(市經信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加強企業家精神培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強國內知名培訓機構的引進,鼓勵在宣設立分支機構,為民營企業家及高管提供常態化培訓服務。組織企業參加“新徽商培訓工程”,加大新生代民營企業家培養力度。市每年選送優秀民營企業家到長三角、珠三角等發達地區開展體悟實訓。委托優秀管理咨詢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管理咨詢診斷。(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建立企業家活動中心。積極推進建立企業家活動中心(企業家俱樂部),各級開發區開放會議室,為企業提供洽談、研討、簽約、聯誼及遠程視頻等免費服務。定期舉辦企業家沙龍,組織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商會與企業家面對面交流。(市經信局牽頭,市工商聯、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5.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市場化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建設,發揮其在產業發展、“雙招雙引”、服務企業等方面橋梁紐帶作用。根據我市十大特色產業組建或完善市級行業協會商會,委托行業協會商會開展“雙招雙引”、創意論證、政策咨詢等工作,對行業協會商會的工作成效進行評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予以支持激勵。市委、市政府各類涉企會議可將重點的行業協會商會作為相關會議參會單位,開辟政策信息“直通車”,充分賦予知情權、發言權。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反映企業訴求和行業共性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回復。(市民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招商合作中心、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提升企業公平感
16.優化審批服務。對全市范圍內涉及產業投資相關的核準(備案)用地、環評、能評等行政許可事項,除國家規定外,不得另行增加審批要件,需要相關部門審批文件作為前置條件的,不得自行提高文件層級。加快推進投資建設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在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推行“標準地”改革,探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取消圖審、工業項目審批容缺承諾等措施,努力讓企業“拿地即開工”。(市發改委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級“皖事通辦”市級平臺,完善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服務機制,實現單一事項100%“最多跑一次”,更多“一件事一次辦”,政務服務大廳入駐用電、用水、用氣、通信等報裝服務全覆蓋。開展“企業開辦”提升行動,設立企業開辦“一窗式”服務窗口,實現企業開辦關聯事項集成服務、并聯辦理。降低企業開辦成本,在全市范圍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資類、社會投資類、工業類及實施“標準地”改革的小型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80、60、30和16個工作日以內。(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四送一服”辦公室、宣城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行“企業吹哨、部門報到”機制。依托市長熱線、省“四送一服”平臺等多種形式,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提升企業訴求辦理效率,做到3個工作日內與訴求企業取得聯系、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結果,難度較大的事項最多不超過30個工作日。(市政府辦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建立政府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機制。開展黨政機關履約專項清理,依法認定其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合同效力,并建立履約保障機制。鼓勵企業家依法維權,依法審理涉企行政訴訟案件,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市委政法委牽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集中清理久拖不結、久辦未果的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依法加快案件辦理進程,2021年底前,原則上對2年以上涉企積案應清盡清。掛牌督辦侵害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零延遲”處置惡意阻工、強迫交易、暴力討債、尋釁滋事、不良媒體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市委政法委牽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各級領導干部要光明磊落同民營企業交往,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建立市級領導聯系重點企業工作制度,遴選每年度進行技改、新開工、新投產的重點企業,由“一名市領導+一名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一名縣市區(市經開區)負責同志+一名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的聯系服務小組。按照“常年受理→平臺交辦→分級辦理→限期辦結→逐個反饋”的閉環工作模式,充分運用市場的邏輯、資本的力量,推動重點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市領導、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到所聯系的企業現場辦公原則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縣市區(市經開區)負責同志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鼓勵各級領導干部為民營企業重大業務洽談、戰略合作簽約、項目開工投產、新產品下線等關鍵環節提供“站臺”服務。從嚴整治影響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精準執紀執法,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市紀委監委牽頭,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經信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工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
22.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市支持民營經濟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健全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統計監測、預警研判機制。加大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派駐力度,提升民營企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質量。各縣市區政府要健全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機制,加強工作隊伍建設。(市經信局<市民營辦>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加強督促考核。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每年對縣市區發展民營經濟情況進行通報,對先進縣市區重點建設項目暢通用地審批綠色通道、給予環境容量指標傾斜。(市經信局<市民營辦>牽頭,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完善政策制定和落實機制。探索成立宣城市民營經濟發展戰略咨詢委員會,聘請優秀民營企業家擔任宣城市民營經濟發展顧問。市直經濟主管部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建立企業家顧問制度,研究重要經濟工作視情邀請民營企業家代表參與。(市經信局<市民營辦>牽頭,市委辦、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等,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5.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推動作用。進一步規范宣城市政府股權投資母基金管理和運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促進優質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向宣城集聚和加快產業培育成長。支持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享受國家及省各項優惠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對支持企業和園區發展資金,主要采取項目貸款貼息、股權投資、投資基金、“借轉補”、事后獎補等方式。縣市區財政根據實際情況配套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